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来源: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3-12-26 14:50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信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能力,打造数字化一线城市,在推进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当好标杆、做好示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照我市申报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申报方案,坚持“聚焦重点、分业推进、示范引领、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以中小企业集聚度高的产业为重点,把数字化转型基础较好、转型需求迫切的中小企业作为试点企业,灵活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典型模式,破解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突出问题,形成可批量化复制推广的实施经验,带动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扩面提质。

二、工作目标

聚焦光通信及激光设备制造、电气及其他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等4个试点行业,遴选500家有数字化转型意愿和需求的企业为试点企业,并扩大至石油化工、新材料、食品加工和纺织服装等4个非试点重点行业,结合我市“智转数改”工作经验,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变革。最终形成武汉市“321”数字化转型路径,即建立健全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标准、服务三大体系,组织实施数字化转型样板打造、人才培养两大工程,推动一批企业完成转型升级。

——企业全升级。改造后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的比例不低于50%,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的比例不低于70%。

——服务全链条。培育国内领先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不少于3家,形成8个以上“链式”转型典型模式及案例,开发集成“小快轻准”产品及方法不少于60个,实现改造企业上云上平台数量不少于480家,带动各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数量不少于4000家。

——样板全复制。优中选优一批企业作为样板,培育新增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180家,编制发布试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发布相关标准不少于5个。

三、重点工作

(一)分行业推进试点实施

1.建立重点行业服务商资源池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数字化服务商,制定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方案和评价标准,遴选数字化诊断咨询服务商、集成服务商、专业软件服务商。按照“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的原则加强对服务商的动态管理。(责任部门:市经信局)

2.明确改造企业名单

制定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城市改造企业遴选方案,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开展遴选,拟遴选出不超过1000家中小企业作为改造企业。实施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对改造企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3.打造“1+N”试点改造工作平台

建设一个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数字化转型服务,实现数转综合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产业监测服务三大功能。

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运行、运营管理等数据资源,实现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网络化、扁平化、平台化经营管理。引导改造企业的设备产品上云,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实现提质降本增效。(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4.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

组织诊断咨询服务商对改造企业进行转型体检和咨询诊断,给出诊断评估意见和改造建议,在数字化改造全过程为试点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和效果,对诊断建议进行动态调整,对不合理实施方案进行及时纠偏,实时分析改造企业采购的标准化服务和产品的市场价格,运用管理机制帮助企业降低转型成本,保障转型成效。改造企业按照诊断建议,并基于自身数字化改造需求,优先从服务商库中选择集成服务商开展数字化改造工作。对被改造企业数字化转型进度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强化试点工作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5.丰富数字化转型产品及服务

针对各个重点行业的痛点难点问题,不断丰富完善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清单。一是支持服务商围绕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场景集成开发一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供改造企业选择。二是支持服务商针对改造企业数字化转型个性需求,优化调整既有产品或定向开发新产品,形成定制化产品服务,为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三是支持集成服务商联合软件服务商,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环节数字化转型需求打造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为改造企业提供集成化的数字化转型服务,推动改造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6.验收企业转型成效

改造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提交验收申请,市经信局选取具有《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最新版)应用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水平评测服务和成效验收服务。企业验收结果作为咨询诊断服务商工作成效的重要考核内容。(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7.落实资金奖补政策

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共同支持中小企业数字转型试点工作。纳入改造范围的企业,根据改造完成后的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情况,对改造企业的数字化改造投入给予补助,其中:达到二级水平的企业,按照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的30%予以补助,每家最高补助30万元;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的企业,按照改造投入40%补助,每家最高补助40万元。(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完善数字转型生态

8.发挥“链主”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链式”融通

支持各重点行业大企业,联合行业内集成服务商、国家智库、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联合培训、标准共享、知识共享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行业产业链上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各重点行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或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通过技术赋能、供应链赋能、平台赋能、生态赋能和绿色赋能等形式,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订单管理、物流仓储、分销售后等环节实现数字化协同和产能共享,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支持改造企业加强与产业链供应链和产业集群中大企业的合作,积极利用大企业的平台能力和数据基础,推动与大企业在研产供销服等环节实现数字化协同,推动武汉市试点行业产业链固链稳链强链。(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9.聚焦“卡脖子”问题,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支持服务商围绕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共性问题及需求开展数字技术创新活动,特别是针对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相关软件受国外垄断情形,支持服务商联合科研机构、高校等进行集中技术攻关,填补国产化软件空白。支持第三方机构系统梳理和总结重点行业“卡脖子”技术清单,并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集中社会各界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充分调动和激发创新主体的智力潜能,解决企业发展实际问题,推动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10.强化人才供给,实施人才倍增工程

实施“5151”人才培养倍增工程,厚植数字人才竞争优势。一是实施“行业数转专家”人才引培计划,引进、培训和认证50名既懂行业又懂数字技术的行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引导其为改造企业提供免费数字运营咨询、顾问等服务。二是实施企业“一把手”数字化转型培训计划,面向各改造企业的“一把手”设置“数字化领导力”等专题培训课程,组织不少于10场线下培训,引导不少于100家企业“一把手”参加课程培训。三是建立企业“数转专员”机制,引导各试点企业设置企业数字化转型专员,实现500家试点企业全覆盖,分析梳理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难点堵点,深入挖掘数字化需求,精准高效对接服务商,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顺利实施。四是建立“百场万人”培训机制,面向试点企业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活动100场次,惠及10000人次,增强企业员工数字化意识,开拓数字化思维。五是建立“数字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对数字转型人才的培养,加速产业学院建设,强化数字应用型人才保障。(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遴选典型样板加大推广

11.遴选试点工作典型样板

一是遴选样板企业,制定数字化改造样板企业遴选方案,从企业应用成效、数据贯通程度、投入产出比等维度遴选一批数字化改造典型样板企业。二是遴选样板服务商,制定样板服务商遴选标准,从服务数量、服务效能、服务质量等维度遴选一批数字化转型服务成效较好的样板服务商。三是遴选“小快轻准”示范产品。制定武汉市“小快轻准”产品认定标准及示范产品遴选方案,其中,将SaaS化产品应用作为“小快轻准”产品的重要的一类,聚焦试点行业遴选一批“小快轻准”示范产品,重点突出生产制造环节的产品。四是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案例征集思路,聚焦重点行业,征集遴选中小企业“链式”协同数字化转型的典型做法和解决方案案例。(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12.加强典型样板复制推广

开展供需精准对接,推动行业场景应用。丰富完善试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共性个性场景清单及产品服务清单,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展示会、交流会、研讨会等活动,强化企业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选择成本。组织重点行业中小企业深入样板企业,实地体验生产现场数字化转型现况,加强样板企业案例、典型示范产品等对同行业及其他相似行业的辐射作用,推动其“看样学样”,带动每个行业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数量不少于1000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区域复制推广。加强与其他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通、经验共用、生态共建”,共同营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浓厚氛围。建设转型创新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支持集数字化转型产品介绍、成果展示、供需对接、教育培训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全市数字化转型管理“驾驶舱”,逐步建成中小企业的产业大脑。(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安排

按照“工作准备-试点实施-完善生态-复制推广-评测验收”五个阶段,各阶段明确重点、一体推进。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3年6月-11月)

聚焦重点行业,面向全市征集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有数字化转型基础及需求的企业,圈定改造范围。面向全国征集有能力有意愿为武汉市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的服务商,汇集服务资源。建设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试点工作监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025年12月)

发挥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支撑作用,针对重点行业发展痛点及数字化转型问题,分行业梳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及个性需求场景。立足行业共性需求,开发集成一批“小快轻准”产品应用,实现供需精准匹配。围绕企业个性需求,提供针对性产品及服务。面向企业集成需求,定制数字化转型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企业生产经营主要环节数据的互联互通。

(三)完善生态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2月)

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作用,建设完善试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入数字化生态,实现数字化协同发展。引导试点行业供需两端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复制推广阶段(2024年4月-2025年12月)

遴选数字化改造成效突出的样板企业、转型服务效果显著的样板服务商及“小快轻准”示范产品和方案、试点行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及案例,通过举办供需对接活动加强复制推广,推动重点行业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实现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放大倍增”效应。

(五)评测验收阶段(2024年10月-12月,2025年10月-12月)

企业改造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用相关标准组织开展验收评估。根据企业改造内容和改造等级发放补贴,对全流程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形成武汉市试点工作中期验收评估报告和整体验收评估报告。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武汉市已成立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配合,落实责任,共同策划、推动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

(二)加大地方资金配套。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细化使用方向,规范使用流程,保障扩大复制推广、平台建设、数字化转型创新中心建设、人才培训、技术创新攻关和转型成效评估服务等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过程监管。依托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充分汇聚试点全过程数据,确保试点工作可持续、可评判、可追溯。制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全面统筹、按需支持、公开透明”。

(四)深化产融合作。要创新信用评估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围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专属金融产品,通过创新“数字贷”“数转贷”等,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保障数据安全。要充分发挥国家网络安全基地人才支撑作用,引导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建立安全防护机制,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数据安全和权益。